来源:赣州刘毅律师网 作者:兰溪律师 时间:2016-09-19
妻子与他人私奔五年没有下落,王先生起诉离婚,通州法院已受理。
王先生诉称,他与被告李女士2007年1月登记结婚。李女士在2009年8月23日偷走公公的现金五万余元后跟人私奔。王先生在征得李女士家人同意后到派出所报了案。现在五年多过去了,李女士至今未归,亦无法联系。王先生起诉要求离婚。
北京市王律师解释,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,对于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,对方起诉离婚,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,应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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